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新规解析(江苏)
| 更新时间 2024-11-28 07: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办理业务 境外投资备案办理 办理时间 周期1-3个月 增值服务 尽调报告/可研型报告/文件公证 联系电话 13648085207 联系手机 13648085207 联系人 李经理 立即询价 |
前置完成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手续是江苏企业“走出去”抢占投资蓝海、拓展国际市场、提高竞争力、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希望通过本文对江苏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办理时案审查要点、办理流程的详细梳理,能够在江苏企业跨境投资浪潮中,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活动贡献绵薄之力。
一、基本步骤
进入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站,搜索“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新设备案”即可办理,关于江苏省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手续具体事项可咨询鑫达李经理,全国代办。
二、江苏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受理条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191项 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实施机关商务部。 【规章】《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3号) 第五条 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境外投资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第九条 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商务厅实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苏商经〔2014〕933号) 第三条 省商务厅负责对全省境外投资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境外投资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 第五条 对属于备案管理情形的我省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中方协议投资额1亿美元(含本数)以上的境外投资由省商务厅备案,中方协议投资额1亿美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境外投资由企业注册地省辖市或省直管县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江苏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材料
1、境外投资(机构)备案表(加盖印章)
2、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章程(或合同、协议)(新设或并购企业类需要)
3、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新设企业需要)
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5、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6、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并购企业需要)
7、尽职调查报告(并购企业需要)
8、营业执照
四、江苏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流程
五、常见问题解答
1、境内自然人可以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吗?
答:不可以,目前境外投资的主体只能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2、申请备案企业在哪儿填报相关备案信息?
答:申请备案企业应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填报备案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以pdf格式扫描上传,待省辖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出具备案回执后,企业自行线上打印回执并加盖公章,凭回执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以上内容则是江苏商务部门针对出海企业制定的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随时咨询李经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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