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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境外投资备案(ODI)办理指南及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24-05-16 15:05 更新时间: 2024-11-27 07:00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

“境外直接投资”主要为两种情况:

1.境外新设公司:大陆境内的这家公司必须作为股东,占股多少没有要求。

2.境外并购公司:在国外控股一家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需要出具尽职调查。简单来说,当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ODI)备案。如果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还需要实行核准管理。

(一)网上办理地址:

1、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境外投资”,点击“中方投资额三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除外)”在线办理(“是否搜索 IP 所在地结果”点取消),即可自动跳转 到 全 国 境 外 投 资 备 案 管 理 和 服 务 网 络 系 统http://jwtz.ndrc.gov.cn/办理备案。

2、登录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注册用户名审核通过后在网站填报备案并提交相关附件资料。核准类项目在系统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类项目在系统报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二)所需附件资料:

1、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例如营业执照)

2、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见模板)

3、Zui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例如审计报告)

4、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例如董事会决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投资决策文件,投资决议需包括投资内容和金额)

5、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合资新建或并购类项目,需提供双方签署的合资协议或并购协议,外文版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

6、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自有资金证明是投资主体Zui近一周银行流水,如有多个银行账户的需提供截至同一天的银行流水;融资部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贷款意向书;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之和要大于拟投资金额。)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见模板。报省发改委备案的抬头写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谁决策谁承诺的原则,真实性承诺书由决策文件中签名的人员签字,即决策文件和真实性承诺书签名人一致。如公司决策人员仅一名,则需作出书面说明,并附公司章程等支撑性文件。)

8、国有企业应提供国资委批复文件(如按管理权限不需要报国资部门,需提供一份说明文件和所依据的国资部门管理文件,说明有关情况并加盖公司印章)

常见问题

(一)备案申请表常见填报错误

1、信用代码填报错误。统一信用代码在企业营业执照上有列出,为 18 位的数字、字母组合。

2、企业资产数据填报错误。备案申请表 2 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单位是万元人民币,填报时要相应修改。

3、项目投资额和中方投资额填报错误。例如:某公司增资 900 万美元到香港全资子公司,共分三期各 300 万美元完成汇款。每次办理备案是针对每一期项目的备案,因此项目投资额和中方投资额均指本期项目金额,应为 300 万美元。

4、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填报不准确。新设境外企业,应说明拟设立的境外公司名字、主营业务等信息;并购类项目,应说明投资金额、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及标的公司名字、设立时间、主营业务等信息;增资类项目,应说明被增资境外公司名字、设立时间、主营业务等信息。

5、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填报错误。应填写拟汇出资金的币种和金额。例如:A 公司拟给境外子公司增资 100 万英镑用于其日常经营,则实际使用币种应写英镑。

6、中方投资额用途未作具体说明。例如:备案申请表12“中方投资的用途说明”填写:500 万美元用于日常运营。该表述过于简单,应补充资金具体使用计划:拟增资 500 万美元,其中 200 万美元用于建设厂房,200 万美元用于购买设备,100 万美元用于采购原料。

附件资料常见错误

(1)股权架构图未追溯到实际控制人(按照国家 11 号令规定应追溯到自然人或国资委)。

(2)只提供财务报表未提供审计报告(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过的审计报告,如没有审计报告,应提供Zui新的财务报表并说明没有审计报告的原因)。

(3)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时间太早,贷款文件有约束性条款(存款文件应为提交备案资料之日前一周内出具,贷款文件不要包含对企业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约束性条款)。

(4)真实性承诺文件抬头未修改(应将模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改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董事会决议与真实性承诺中签名人员不一致(按照谁决策谁承诺签名,如有签名人员离职请做相应说明)。

(6)附件名称不规范。应按下列规范名称命名:

1、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3、Zui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4、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5、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

6、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48085207
  • 商务顾问: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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