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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陕西公司如何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办理?
发布时间: 2024-06-06 10:52 更新时间: 2024-06-25 07:00

在“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推进,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的大背景下,陕西省《投资监管办法》明确了对陕西企业风险应对制度的建设要求,帮助陕西企业更好地应对海外各类风险,完善风险触发、启动、处置等相关制度建设,让陕西企业成为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本文将带来陕西省公司在进行海外投资前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办理的知识点。陕西省公司进行境外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如下:

一、公司在发改委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1、申报文件流程

1)登录“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2)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3)点击“项目审批”后,进行注册,将生成的项目代码页截图打印一份;

4)将项目申报文件与项目代码页装订送至省发改委202办公室。

1、项目信息网上提交程序

1)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2)点击“政务服务中心”>>点击“网上办事”>>点击“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

3)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与外资处联系,后台审核通过,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再进行项目信息填报;

4)将备案项目附件及清单同步上传,与外资处联系,后台审核通过后,系统提示项目网上备案成功。

2、陕西公司境外投资备案项目附件清单   

1)项目申报文件;

2)投资项目备案表;

3)营业执照;

4)Zui新年度审计报告;

5)尽职调查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

6)公司董事会决议;

7)中外双方签署协议(意向书);

8)自有资金证明;

9)银行贷款意向书;

10)投资主体签订真实性承诺书。

需要核准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实行核准管理的敏感国家是指与中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二、陕西省公司在商务部的境外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程序:

收到申请后,省商务厅于1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材进行初审,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

商务部收到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商务部核准的境外投资,省商务厅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企业需要递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企业应当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选择非电子钥匙用户,点击\资格类\境外投资管理\,完成境内主体录入,点击“申请证书\境外投资”,填写《境外投资申请表》,上报,打印,并加盖公章;

3)境外投资合同或境外并购协议;(外文需附翻译件)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相关董事会决议;

7)境内企业Zui新财务审计报告;(全套)

8)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9)属于境外并购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第二类:需要备案的境外投资:陕西省内企业境外投资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备案。

1、办理程序:

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西安市企业向西安市商务局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备案,由西安市商务局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其他企业向省商务厅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备案。由省商务厅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企业需要递交的申请材料:

1)企业应当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选择非电子钥匙用户,点击\资格类\境外投资管理\,完成境内主体录入,点击“申请证书\境外投资”,填写《境外投资申请表》,上报,打印,并加盖公章

2)境内投资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上传电子版)

3)境外公司注册文件;(需上传电子版)

4)境外项目合同或境外并购协议;(核心内容需上传电子版,需附翻译件)

5)相关董事会决议;(董事需签字)

6)境内企业Zui新财务审计报告;

7)前期工作说明;(包括境外项目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说明等)

8)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9)属于境外并购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三)外汇部门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核准,改为“银行办理、外管监督”的模式,具体包括:第一,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境外投资主体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第二,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时,无须办理外汇备案手续。第三,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放宽登记时间,允许企业通过多种渠道报送相关数据。第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后,主要由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和完成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相关外汇登记手续,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能逐步转变为事后监管。

鑫达咨询提供全面的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服务,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随时咨询李经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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