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业务办理电话13648085207
公司新闻
2024年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新规定解析
发布时间: 2024-04-25 10:35 更新时间: 2024-05-05 07:00

2024年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新规定解析,外债审核登记已从备案登记制转为审核登记制:根据发改委第56号令《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正式稿则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取消了“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末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这一条件。普通企业直接境外投资,则还是按照备案登记制,需要经过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注册地银行)审批后,境内企业打款到投资注册境外公司或项目才能合规。下面鑫达李经理为您讲解一下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新规定。

一、境外投资备案条件:

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财务要求: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好低于70%。

二、境外投资备案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自决议:

证明投资护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鑫达拥有丰富的资源渠道和备案经营,已成功为数千家企业完成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办理,可以为企业提供编制《尽职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协助企业完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准备或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各类材料,并根据企业需要,协助企业全程申报,并取得相关证书。了解更多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及核准相关事宜,可以联系鑫达李经理。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48085207
  • 商务顾问:李经理
  • 手  机:13648085207
  • 微  信:1364808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