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东南亚专题——新加坡公司注册监管部门及材料
投资东南亚系列专题——新加坡公司注册监管部门及材料
一、新加坡企业监管部门
所有新公司的注册都需要通过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进行, ACRA是新加坡企业实体和公共会计的国家监管机构,与中国工商局的职能类似。除注册外,公司年报、财税报表也是通过ACRA处理。
二、新加坡公司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新公司的名称必须先获得ACRA批准。新加坡公司必须是英文名或拼音名。
2.董事:公司须委任至少一名本地董事(本地董事包括: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PR),可使用挂名董事。可根据需要委任任意数量的本地和外国董事。董事资历要求:年满18岁,没有破产或犯罪记录。董事不需要是股东。
3.股东:私人有限公司可设置1至50名股东,股东可以是本地或外国的个人或实体。公司成立后,您可以发行或转让股份给股东。
如果一家私人公司的股东不超过20人,且没有其他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股份,则被视为私人豁免公司(EPC)。若符合小型公司的条件,EPC可豁免审计。
4.公司秘书: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171条文,在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聘请合格的持牌公司秘书。该秘书将负责后续向ACRA申报年报、财税报表等工作。秘书必须获得ACRA的牌照,是居住在新加坡的自然人,不能由公司唯一的董事或股东兼任。
5.实缴资本:至少1新元,可随时增加金额。新加坡公司不使用授权资本,而是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或其他股份。
6.注册地址:必须提供本地商业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可选择挂靠其他公司注册地。
关于新加坡公司注册相关问题可咨询鑫达李经理,值得提醒的是,中国投资者以企业直接出资投资新加坡,需要办理odi备案手续,具体办理事宜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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